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24年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驗收工作安排,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3版))》《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級評審操作指南(2023版)》《張掖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評工作方案》等相關規定和要求,采取資料審查、現場檢查、領導訪談等方式進行了自評,形成了《張掖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評報告》,擬按程序向甘肅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申請省級初評。
為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現將《張掖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評報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24年6月14日至6月29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電、來函等方式向張掖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反饋意見建議。
電話:0936-829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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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14日
張掖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評報告
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驗收工作程序,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組成評審組,對張掖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況進行了自評?,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評組織實施情況
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3版)》(以下簡稱《評價細則》)《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級評審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簡稱《操作指南》),制定《張掖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評工作方案》,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糧食和儲備局和第三方機構組成評審工作組,采取資料審查、現場檢查、領導訪談等方式對張掖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況進行自評。評審組對照《評價細則》基礎工作、能力建設、生產經營狀況三大項54個指標,根據《操作指南》《張掖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評工作方案》逐一進行評分。資料審查共查閱創建材料1200余份,現場檢查點位覆蓋張掖市全域,共抽查180個點位,其中明查5縣1區12個鄉鎮(街道),涉及16類業態108個點位;暗訪5縣1區12個鄉鎮(街道),涉及4類業態72個點位。對各縣區黨委、政府及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進行了深度訪談。
張掖市無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企業,相關指標為合理缺項。
二、創建工作總體情況及成效
自張掖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來,全市上下圍繞建設“食安張掖”目標,以“四個最嚴”為總體要求,堅持“政府主導、強化監管、社會參與、群眾滿意”的原則,壓實政府創建責任,推動部門履職盡責,倒逼企業誠信經營,引導社會各方參與,形成了“全市聯動、責任明晰、保障有力、運行高效、氛圍濃厚、群眾獲益”的創建格局。全市未發生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合格率為99.65%,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穩步提升,年平均滿意度達到87%以上。
(一)黨政責任全面落實。一是堅持高位推動。市委、市政府將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聽取食品安全工作匯報5次,組織召開工作協調會3次、推進會1次、市食安委會議2次,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高位推動食品安全高質量發展。二是梯度有序推進。建立健全組織體系、責任體系、保障體系、工作體系,全面發動,全域推進,以創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區、示范店為引領,分梯次有序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三是壓實工作責任。印發《重大事項督促落實辦法和工作約談暫行辦法》,將食品安全納入黨委履職巡察、政府績效考核,壓緊壓實食品安全責任。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帶頭落實食品安全包保工作,全市2221名領導干部包保食品生產經營單位14828家,承諾書上傳率100%,督導覆蓋率100%。
(二)源頭治理扎實有效。一是緊盯環境治源頭。全市5家涉重金屬污染源企業所在地周邊無農用耕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總面積6075.51畝,其中安全利用類面積5909.12畝【甘州區5562.98畝、高臺縣309.27畝、肅南縣36.87畝】、嚴格管控類面積166.39畝【甘州區】。二是緊盯標準抓生產。完善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監管名錄和重點治理品種生產經營主體監管名錄,常態化開展“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等整治活動,農獸藥殘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禁限(停)用藥物名錄宣貫覆蓋率達94%;“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228個;建成國家、省級綠色食品標準化生產基地5個17.89萬畝【甘州區1.37萬畝省級綠色食品(蔬菜)標準化生產基地;高臺縣1.25萬畝省級綠色食品(蔬菜)標準化基地;山丹縣0.87萬畝省級綠色食品(枸杞)標準化生產基地;臨澤縣13.2萬畝國家級綠色食品(臨澤小棗)標準化生產基地;臨澤縣1.2萬畝省級綠色食品(蔬菜)標準化生產基地】,國家級有機農產品基地1個【肅南縣】。三是緊盯問題強監管。組織開展農藥質量監督抽檢,檢查農資生產經營主體3574個,發放告知書、承諾書各484份,處置違法線索460條,查辦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等違法案件154起,處置投訴舉報132起,處置率達100%。
(三)全程監管提質增效。一是風險防控有力有效。全市12448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實現動態風險分級監管,配備食品安全總監5653名、食品安全員14256名,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糧食檢驗檢測達到國家監測計劃1倍以上;農產品定量檢測量達2.76批次/千人以上;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檢驗量達4.14批次/千人以上。全市設置市、縣(區)、鄉(鎮)三級醫療衛生機構食源性疾病監測點103個,實現監測網絡全覆蓋。二是生產流通全程監管。研究建立食品生產監管“一企一檔、一域一檔、一品一策”清單,有效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全力打造食品小作坊“甘肅張掖”升級版,推薦上報示范性小作坊81家,示范性小作坊占全市小作坊的25.47%。突出抓好集中交易市場入場銷售者管理、食用農產品“兩證”查驗、入市檢測,2023年開具合格證38915份,帶證上市農產品39.21萬噸。建成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承諾達標合格證建設示范點20個,15家規模以上重點食品生產企業產品二維碼溯源上線應用。三是餐飲治理成效彰顯。鼓勵餐飲經營者引入色標管理、4D【整理到位、責任到位、執行到位、培訓到位】、5?!境=M織、常整頓、常清潔、常規范、常自律】、6T【天天處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掃、天天規范、天天檢查、天天改進】等管理方法,提升后廚、就餐區環境衛生水平。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和集中用餐陪餐制,推行大宗食品集中定點采購。實施“文明餐桌”制止餐飲浪費“紅黑榜”制度,公布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紅黑榜40余期。養老服務機構食堂管理規范化水平明顯提升,農村家庭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狀況得到較大改善,大宗食品統一配送或定點采購率達90%以上。
(四)日常監管卓有成效。一是智慧監管得到加強。深入實施“互聯網+透明車間+陽光倉儲+明廚亮灶”遠程在線監管,全市11614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接入“隴上食安”智慧監管平臺,推動監管執法從人防向人防、物防、技防并重轉變,監管效能持續提升。二是網絡餐飲監管不斷強化。切實加強網絡餐飲外賣食品安全監管,全市6676家入網餐飲單位持證率、信息公示率達到100%,“互聯網+明廚亮灶”“食安封簽”實施率均達100%。檢驗檢測中心為消費者免費提供“你點我檢”快檢服務,群眾參與率不斷提高。三是專項執法成效明顯。緊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有毒、有害保健食品、食用農產品、假劣農資等重點問題,深入開展“清源”“凈流”“昆侖”“鐵拳”行動等25項專項整治,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摻雜摻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2022年以來,查處食品安全行政處罰案件886件,罰沒款455.64萬元,公安機關立案偵辦食品類刑事案件107起,移送起訴267人。。
(五)治理能力持續提升。一是監管基礎不斷夯實。全面推進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全市打造三星市場監管所11個,四星市場監督管理所6個,五星市場監管所2個。全面落實村級(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隊伍管理、培訓、考核和薪酬機制,基層協管員“排頭兵”“吹哨員”作用充分發揮。二是技術支撐逐步加強。加強食品安全檢測重點實驗室建設及數字化技術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廣泛應用,逐年加大食品抽檢經費投入,擴大食品抽檢覆蓋面,市縣(區)兩級檢測中心均取得“CMA”和“CATL”雙認證。三是應急能力有效提升。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實戰聯合演練,切實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制定《張掖市食品安全輿情事件應急處置規定》《張掖市食品安全輿情事件約談辦法》等五項制度,密切監測網上食品安全敏感信息和輿情動態,及時反饋處置情況,引導輿論正確方向。
(六)社會共治多元參與。一是穩步推進社會共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責任險“政府推動+金融搭橋+保險助力”的張掖模式,引導經營主體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打造張掖老街、丹霞小鎮等食品安全示范街區21處、示范店213家、示范小作坊90家,公示104家“放心食品自我承諾”超市名單,社會共治氛圍更加濃厚。二是積極拓寬宣傳渠道。堅持以群眾滿意為目標,積極打造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的一體化宣傳格局。線上協調張掖日報社開設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專欄;線下緊盯“315”消費者權益日、“426”知識產權日等節點,在主干街道、集貿市場布設宣傳牌1200余處,張貼標語、海報、玻璃門帶23000余處,發放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議書及宣傳材料5000余份。三是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加強12315、12345政務熱線投訴舉報受理辦理,2022年以來,累計受理涉及食品類投訴舉報4801件,辦結率達100%,落實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案件10起,發放獎勵資金0.9萬元。深化拓展食品安全監督途徑,聘請食品社會監督員340名,食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835名,全面打通社會監督、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三、特色亮點工作
(一)推行食安創建“張掖模式”。創新提出“15564”創建模式【緊抓一個指導思想、堅持五項創建原則、采取五種保障措施、實行六大創建任務、實現四個總體目標】,不斷推動創建工作走深走實,全市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達到創建目標,依法應查辦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立案率、查辦率和公示率均達到100%。生產經營者守法和誠信意識普遍增強,食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人員法律法規參培率和合格率均達到100%。
(二)實施活動保障“張掖標準”。創新制定《張掖市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南》,合理配置監管人員,及時分析研判風險,采取扎實有效措施,實施科學規范管理,防控食品安全隱患,確保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2022年以來,高質量完成62場次重大活動的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打造食安監管“張掖特色”。一是打造食品小作坊“甘肅張掖”升級版。聚焦“小切口”,服務“大民生”,嚴格執行加工選址合規、布局流程合理、設施設備達標的三大審查標準,全力推進食品小作坊從“臟、亂、差”向“精、特、美”轉變,在食品小作坊綜合治理三年提升工作的基礎上,打造食品小作坊“甘肅張掖”升級版,推薦上報示范性小作坊81家,提升食品生產企業5家,示范性小作坊占全市小作坊的25.47%。二是規范農村食品配送“甘肅張掖”標準版。將接入“互聯網+陽光倉儲”、倉儲硬件較好、食品管理制度完備等定為準入條件,培育打造批發配送企業。探索實施“3341”監管模式【落實誠信經營、智慧監管、風險防控三大管理理念;構建食品倉儲、人民群眾、監管執法之間“三點一線”的監管網絡;探索倉儲單位五統一、車輛配備移動終端、嚴格自查自律制度、履行食品經營承諾四條監管路子;實現全力打造群眾滿意安全放心的食品物流的一個終極目標】,實現食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質量可控、責任可究”。三是全面實施網格監管“甘肅張掖”強化版。建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網格監管體系,各縣區全面推行局領導包抓片區、片區負責人包抓市場監管所、基層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包抓網格的“三級包抓”工作法,做到定人定格定責,確保監管覆蓋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對轄區食品銷售者的基本情況每月排查,摸清底數,適時更新“一戶一檔”。
(四)構筑示范創建“張掖樣板”。健全“部門指導、企業自律、社會參與、整體提升”工作機制,通過加強宣傳培訓、強化監督檢查、組織互評互查等方式,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區建設,示范引領開展全域創建。目前,張掖老街、丹霞小鎮等21處食品業態豐富、店面相對集中的街市、商圈被確定為食品安全示范街區,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13家。
(五)實施基層建設“張掖規范”。按照建設“監管執法規范化、干部隊伍專業化、基礎設施標準化、支持保障信息化”“四化”市場監管所目標要求,實施加強政治建設、明確事權劃分、規范業務運行、創新監管方式、配強工作力量、提升專業能力、統一外觀形象、強化基礎建設、加強信息化支撐、健全激勵機制、強化作風紀律等11項舉措,全市打造三星市場監管所11個、四星市場監督管理所6個、五星市場監管所2個。
四、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
張掖市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以來,各級各部門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取得了顯著創建成效,食品安全整體形勢持續向好,但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食品安全需要相比,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不足:一是微信購買、網絡外賣、直播帶貨等網絡食品銷售存在食品安全潛在風險;二是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有待進一步落實;三是社會共治格局有待進一步構建。
下一步,我市將針對存在的問題,堅持問題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全面強化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領導,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在食品安全隊伍建設、能力建設上持續發力,加大創建工作投入保障力度,確保滿足創建工作基本需要。持續督促生產經營者負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全面強化新業態食品安全監管。積極探索食品安全“線上線下”監督管理舉措,堅持包容審慎原則,積極引導規范直播帶貨等網絡交易新業態、新模式,結合“智慧監管”,統籌運用數字化技術、信息化手段,不斷創新監管方式。三是全面強化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積極推進食品安全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力度,加強食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和科普宣傳教育,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引導理性消費,推動社會共治。
五、市級自評結論
張掖市食品安全狀況總體良好,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落實到位,食品安全源頭治理有效、全程監管實施到位、違法犯罪行為打擊有力,食品產業穩步發展,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無被否決情形,基礎工作、能力建設、生產經營狀況、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示范引領、否決項等6個方面75項內容均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級評審操作指南(2023版)》要求,達到創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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